金融體系,奪走了我們的社會價值。投資人位於投資食物鏈的最下方,負責供養整個投資食物鏈,可是,這個投資食物鏈,卻向投資人收取很高的費用。投資大師華倫.巴菲特的合夥人孟格是這麼說的:
大部份賺錢的活動,都會帶來極大的「反社會」效果……當愈來愈多人從事這種代價高昂的活動……一種糟糕的趨勢也會更加惡化—愈來愈多原本正正派派的年輕人才,被吸引到高薪的財富管理業,而捨棄了可以為社會創造更多價值的工作。
指數基金之神伯格:「若進入金融這一行,企圖從客戶的身上榨取價值,最後會玩火自焚。泯滅自己的良心,也改變自己的行為和人品。」這些搶著要進金融業的人,心裡想的是自己能從社會撈到多少好處,而不是自己能給社會帶來什麼幫助。
金融機構最強的賺錢方法,就是利用不會計算(或容易計算錯誤)的個人和企業,利用人們的無知或計算失誤,趁機偷偷搬走他存摺裡的錢。聽起來很可怕、也很可悲,但這就是目前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亦即現行金融業的本質。而且,他們滿不在乎、甚至是刻意如此冷酷的對待一般個人客戶。(金融從業人員一向只對自己的荷包有興趣,貪婪無比、令人生厭!)
在金融機構橫行的現實世界裡,一個人即使非常善良,但不善於計算或邏輯思考,就會成了要命的「缺點」;不會計算或對邏輯思考感到很傷腦筋的人,當然會成為金融機構眼中的肥羊,掉進合法陷阱且遭受損失慘重的處罰。 (《錢不要存銀行》一書將金融機構稱做「合法的詐騙集團」,真的並不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