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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4日 星期日

愛情的正常性混亂:一場浪漫的社會謀反




愛情是私生活中的神祇,是宗教消失後的宗教,是所有信仰盡頭的終極信仰。愛是兩個人的徹底民主形式,愛是全然個人的自我負責。

愛就是與自我相逢,是再創由你我組成的世界,是瑣碎而不帶道德禁令的浪漫主義,正變成一種大眾現象:愛,世俗的宗教。

那些期待找到愛的人,都正尋求此時此刻的救贖,所謂的「彼岸」就在此世,有它自己的聲音、形體與意志。宗教告訴我們有死後的生命,愛卻說,生命在死之前。

如果不正是因為另一個人使我成為我,我為何要將另一人據為己有呢?不過這正包括了一個佔據的特殊模式,另一人的自由本身正式我們想要擁有的。


本書從社會學角度來審視愛情,將個別的生命史經驗放在較廣泛的社會秩序中來理解,或許更可以領悟到:混亂與正常都屬於秩序的一部份,正常或穩定代表著理想的狀態,混亂或不穩定則是現代人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愛情的正常性混亂,就是這兩種矛盾的統一。學著忍受它吧!

以上摘自《愛情的正常性混亂:一場浪漫的社會謀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