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喬治.艾克羅夫曾觀察到,人們在生活中都想要保持公平行事,若有人認為他偏心不公平,他會覺得是種侮辱;同樣地,也希望別人行事要公平公正,當他人認為他不公就會產生怨懟及不滿。
曾有實驗針對受訪者對於發生以下情境是否可接受或是覺得這樣不公平:
情境一:若在冰天雪地之處,突然下起暴風雪,之後需要雪鏟來清除在庭院、車道的積雪。若賣雪鏟的老闆因需求上升,而將雪鏟價格提升,這樣的情況漲價是可以接受的嗎?
情境二:有一次,在炎熱的天氣至沙灘渡假,只能喝著冰開水,你渴望喝點啤酒。若有朋友打聽到附近有二間賣啤酒的店,分別是高級酒店和雜貨店。但是在渡假勝地買啤酒可能比較貴,問你願意花多少錢買啤酒。若高於這個價格他就不買,若低於這個價格他就幫你買回來。那你願意花多少錢?
在第一個的情況下,多數受訪者認為漲價是不合理的,賣雪鏟的老闆成本並沒有增加,漲價只是為了賺災難財,這樣是不公平的。而第二個情況更加明顯,受訪者願意花錢在高級酒店買啤酒比在雜貨店買的平均價格高。但啤酒就是啤酒,並不會因為在高級酒店買或在雜貨店買而產生的滿足感就不同,我們願意花比較多錢在高級酒店買啤酒,我們卻不願意相同的錢買雜貨店裡的啤酒,若雜貨店的啤酒賣得太貴,我們會覺得不公平。
公平理論有從經濟學角度出發,主要是說明市場交易。你願意付錢買一件1000元的衣服,廠商提供衣服給你,而你願意把1000元給廠商,代表你覺得這件衣服的價值是值1000元的。商人提供的商品價值和金錢是等值的、公平的。為什麼有人會失業也跟公平理論有關。理論上,人若是自利的、追求最大效用,應該不會有人會失業。若有人期望薪資是3萬元,但他找不到3萬元的工作,那他可以降低他的期望薪資,3萬元找不到就降成2萬5千元,2萬5千元找不到就降成2萬2千元,總會有較低薪的工作可以讓他來做。但這個人不願意去找比較低薪的工作,因為他評估自己的學經歷、能力、證照…各種條件,至少要3萬元的薪資他才願意接受這份工作,若要他接受低於3萬元薪資的工作,他會覺得不公平。
社會學談到公平,範圍就更廣了,不只是市場交易,還有職場、家庭、家人、朋友之間的非市場交易,若有一方覺得不公平時,吃虧的人產生怒氣會使交易趨於公平。我們對一份工作或一段關係是否滿意,不是只看我們從中獲得到多少好處(報酬),而是看我們付出的努力和獲得的報酬是否公平。
想像有一天,你進辦公室卻發現你的辦公室換了位置,從一個專屬超大辦公室,換成一個與其他同事合用的小辦公桌,你在公司15年,幫公司立下許多戰功,慢慢有自己的空間。秘書卻告訴你,因為公司施工需要重新分配位置,而你現在的位置不但沒有私人空間,更是狹窄昏暗。你看了一下周遭,發現有一個來不到兩年的同事,他的辦公桌竟然換到一個相對大而且有門的辦公室,另一個常常做事不牢靠的同事,他的辦公桌是用檜木做的,而且座位看出去是很棒的風景。
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家的行為是否產生什麼樣的改變呢?我們可以簡單分為「占便宜組」和「吃虧組」,占便宜組是分配到比應該得到還要更好的辦公室,吃虧組是分配到比應該得到還爛的辦公室。發現占便宜組比吃虧組對工作的滿意度和公平感高很多。占便宜組會更認真工作,彷彿自己的努力和卓越績效,才能配得上比較好的辦公室。相反地,吃虧組會對工作很不滿意,影響到工作成效,降低對公司的忠誠度,甚至可能離職。
人際關係一樣也會有公平的問題,夫妻雙方對於這家庭的付出是否對等,不見得是花多少錢在老婆身上,就要等於要花多少錢在老公身上,而是像當老公為這個家努力打拚賺錢,老婆在家整理家務照顧小孩(或相反),每個人的優勢和長處不同,重點是努力付出。若其中一人覺得自己付出很多(通常是女生,要上班賺錢,又要洗衣煮飯)卻得到很少回報,感情付出不對等,日子久了,自然會產生不滿。在親子關係上,若父母明顯對某個孩子比較好,會讓其他孩子有不公平的感覺。偏心很正常,但千萬別表現出來。當孩子感覺父母偏心、不公平對待孩子,孩子比較可能較早涉入青少年犯罪,行為偏差,心理健康也比較差。另外,父母偏心會影響到手足之間的情誼,讓兄弟姐妹的關係較疏遠。
哲學家亞里斯多德:「友愛須以互相酬報維持之。每個人覺得自己應比對方得的多,這樣的情形發生之,友誼免不了破裂。」朋友之間的付出有時候很實際,像是:請朋友吃飯、幫忙協助朋友打掃家裡;有些付出是情感面,像是:朋友難過時陪伴在他身邊,聽他說話、共同分享夢想。彼此之間認為投入與報酬的價值相等,那這段友誼就能維持長久。
我們很重視公平,但是在現實社會,我們很難事事求公平。(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