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有兩個生命,它們講述自己的故事,也見證了我的生活。一位巴黎書癡與書的幸福回憶。一旦你擁有這本書,便開始擔心有人想借走它……告訴我你讀了什麼,我就告訴你,你是誰。
書,會入侵讀者的房間,捲入他的愛情、家庭、友誼、職場人際……而一個人的藏書,在某種意義上就是他的自傳,關於他歸屬的部落,他圍繞著書構建的整個生活。
愛書有理,挑剔無罪。
在一位熱情、調皮、溫柔的書癡筆下,與書有關的每件事都很有趣,也都無可避免地產生令人抓狂的問題──作為一種文學體裁,傳記讓我無法忍受,除非是關於某個我討厭的作家,因為肯定能找出讓我的憎惡更加有理有據的內容。話說回來,我們用一輩子的時間都讀不完我們熱愛的作家,又何必去理會那些討人嫌的呢?
本書是安妮‧弗朗索瓦五十年讀書時光的回憶錄,也是她所有與書的幸福回憶。 從懂事開始,安妮就生活在一群為書癡狂、將閱讀視為生存方式的巴黎人當中。一年夏天,安妮家的公寓失火,母親是最後撤離火場的人──穿著睡衣,腋下還夾著一本書。後來,安妮如願成為出版社編輯,在閱讀中度過大半職涯時光,與書發生了許多奇妙的際遇,也積累出形形色色的故事和話題。
*書癡的內心話
‧我不會同時讀好幾本書:這本還沒讀完,那本又去看看。我總覺得,徹底的拋棄要比三心二意的背叛來得更忠誠一點。如果不喜歡,那就徹底扔掉吧,我會沉浸在巨大的狂喜中。這是一種解脫,與讀完好書的快感相比,獲得解脫的感覺還要棒得多。
‧書籍提供共同的話題,可以拉近人們之間的距離;但閱讀也會使長輩與晚輩生分(「聽著,小可愛,你該明白我正在讀書」),使同輩之間變得疏遠(「讓,說話小聲點兒好嗎?我都無法集中精神看書了」)。更有甚者,在愛人們溫存纏綿的時刻,讀書會使柔情蜜意煙消雲散(「就一分鐘,我馬上看完這章了」 ──半小時之後,另一半已沉沉睡去)。
‧借書給別人分兩種情況:對方開口,或者我主動獻寶。看到借書人四下裡尋覓的眼睛、在書脊上走走停停的指頭,有誰不害怕呢?手指點住一本書,它就被判了死刑。我再也見不到它了。心頓時被揪緊。不,別借這本書。不能借給他。也不能借給她。他們從不記得還,或者上帝知道什麼時候才還。
以上摘自《閱讀:回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