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婚姻的殘酷面:約束你我的誓言,讓我們顯露出最糟的自己,扔盤子、甩門、臉部扭曲等等,這都是這紙合約的一部份。沒人告訴我們,世界上唯一無條件的愛是親子之間的愛……男女之間的愛是有限的,如果它能維持個一千天,就算你走運了……沒什麼比婚姻更孤獨了。—丹妮.夏彼洛《想像沈沒》
我們無法抗拒地邁入婚姻,到底是想從中找到什麼?當然,這牽涉到我們成長過程對婚姻產生的預期,我們預期能找到一個共結連理的人,以享有各種利益。對很多人來說,婚姻也代表漫長的搜尋就此結束,從此離開充滿焦慮與拒絕的單身領域。
不管單身的優點有多少(獨立、彈性、多重性伴侶的可能等等),看一眼熱門的男女交友網站,就可以得知幾乎每個人都想擁有穩定的關係。當我們終於決定要結婚,每個人都為我們感到高興,我們搭上婚禮快車,讓它送我們直達人生最盛大(也最昂貴)的一天。常是婚禮辦的越盛大,結果下場越是慘烈(閃電結婚就閃電離婚)。更有人當初接近婚禮之時,心中產生許多的疑慮,但是新人因為「喜帖發了」或「餐廳的錢都付了」頭都洗了一半,不結不行的情形下,而被趕鴨子上架,不去聆聽內心疑惑所發出的微弱聲音。
內心充滿不確定的新郎和新娘就這樣步向了禮堂。後來有一半的人發現,他們結婚的對象逐漸變成一個他們再也不愛的人。他們說:「我們漸行漸遠」、「我找到更適合的人了」、「我再也受不了每天吵架」,吵架的問題都是老問題:孩子、金錢、對方的家人、生活習慣…這些東西在兩個人不再相愛時,便消磨掉了婚姻。失敗的婚姻就像走味的一餐,令人難以下嚥。
接著是痛苦的離婚,雙方各聘代理人打一場雙輸的法律戰。終於,兩個原本相愛的人離婚了,準備好各自再度展開尋找心靈伴侶的冒險。從二度婚姻的離婚率更高可以看出,大家顯然並未能從這整個痛苦的流程中記取太多的教訓。
很多人被婚姻象徵的浪漫所誘惑:以為我們找到了讓自己變得完整的另一半。問題是,我們在尋找另一半時,年輕的我們還很傻,或者也可說是涉世未深,不知道我們可以對他人做出什麼樣的合理預期。對於如何分辨對象的好壞,我們都欠缺實用的資訊。
所以我們會犯錯。每次聽到有人一再抱怨配偶變得多糟時,提醒他「我們通常都要為我們的選擇錯誤付出代價的。」畢竟,這個人是你當初千挑萬選的結婚對象,為這個決定負責,這是接納這段關係往後狀況的第一步。不過,找錯結婚對象,感覺比多數錯誤決策的影響更大。所以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若是你娶/嫁錯人,你就不怕地獄了。」
以下是戈登.李文斯頓博士(心理醫生)判斷是否已經做好婚姻準備的根本問題:我們可能愛對他像愛自己一樣多嗎?我們怎麼知道自己是否有能力做到那樣?最佳指標就是當對方在場時,我們會如何表現。我們真的可以毫不懷疑地保證,自己永遠不會刻意做出傷害對方的事嗎?另一個一樣重要的相關問題是:這個人讓我們自我感覺如何?你和他在一起時是否展現最好的一面?
接著是衡量對方愛人的能力,這裡要找的關鍵特質是良善和願意奉獻。表面上這項能力似乎等同於「犧牲」,但是在真正相愛的關係中,施與受之間的界線會模糊化,對方的需求與渴望會變得跟我們自己的需求和渴望一樣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在多數婚姻中,被當成理所當然的東西其實比較像合約:我們願意付出多少,要看得之於對方的有多少。那種算法需要無時無刻地做紀錄:上次我去倒垃圾,這次換你了。一有這種念頭時,就表示兩人關係不對勁了。在這個方面(以及所有人際互動上),有一項基本原則永遠適用:我們有資格得到的東西,就和我們願意付出的一樣多。
一般對婚姻的看法是,要維特任何親密關係都很辛苦,必須不斷妥協。戈登.李文斯頓博士覺得這種觀念比較像是「專家」對婚姻提出的陳腔濫調,而不是夫妻應該追求的目標。更重要的是只要雙方在挑選過程中都很精明,就很容易創造美好的婚姻。如果我們以充分的善意挑選對象,願意讓自己成為對方生活的核心,如果我們能充分培養自身的優點,就可以推翻「辛苦」學派的婚姻說,不必那麼費勁,即可盡情享受歷久彌新的愛情所帶來的無盡喜樂。
有關愛情心理學請參考陳祐霖老師的部落格
以上部份摘自《不管怎樣,一定要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