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6日 星期一

認同企業或獨立思考?

一位在幾週前剛開除數百名員工的董事長(他稱之為「組織重整」),在一場「重建」後的慶祝活動中大聲疾呼:「在這個艱難的時刻,我為大家能認同公司以及你們各自負責的業務感到欣慰。」然而,大家是真的認同嗎?沒有人會因為利益衝突而反抗公司的政策嗎?甚至可以反問這位董事長:「公司曾認同過員工嗎?」在過去幾年當中(未來幾年可能也如此),成千上萬的薪水族失業,而企業都以「大局為重」來逃避良心的譴責,但企業能夠期望沒有安全感的員工必須認同企業嗎?

過去企業都是以蘿蔔和鞭子來管理員工,現在則以換起員工心靈的感動作為管理工具。管理階層用意識的呼籲取代了量化的估算,然後再以模範領袖的事蹟,作為激勵員工的手段。管理階層的最高指導原則就是:讓員工百分之百地認同企業、認同產品、認同自己的業務、認同公司的願景。

「認同」是一種不合時宜的道德呼籲。認同的前提是穩定的組織形態,也是三十年如一日的不變狀態,而這根本不符合現代企業的需求。企業已經不是生涯與事業計畫的安全保障目前已經接近退休年齡的那一代,對企業忠誠度與認同度最高,不過,完全無法要求年輕一代,在目睹其父執輩深受認同之害還步其後塵。

當企業要求員工認同時,他們知道這對員工來說是一種額外負擔嗎?不,他們不知道。對十五歲的青少年來說,把羅志祥、五月天甚至是Lady Gaga的照片掛在房間,是一件很尋常的事;但如果是個三十歲的人呢?在這個年紀,應該努力追求自我認同,而不是偶像認同。三十歲的人應該把全副精神放在事業上,但是如果到了四十歲,他除了工作之外一無所有,這也是一種災難!工作不等於生活。無論你的層級多高,生活是無價的,沒有任何企業能夠付出「買生活」的薪水。

就心理學來看,認同是一種防衛機制。隨時在找尋認同的人,心中必定充滿恐懼,他想接近權力、證明自己的存在;他想透過外界強化自我,如果外界一旦崩潰了,就可能會自我否定。如果企業一方面要求員工獨立思考,另一方面卻又強迫員工提高認同感,實在是件十分矛盾的事。

管理階層要求認同,就是要求員工「犧牲」:為公司犧牲自我。但是,如果員工發現某些被自己當成榜樣的「大人物」不符合期望,就會造成嚴重的失落感(喪失自信)這種在父權式的企業文化中最為明顯,被解雇的受薪者無法相信,自己一生為其做牛做馬的公司,會二話不說地開除自己,就像人生的大騙局一樣。

在講求認同的企業文化裡,如果你在工作之外還有其他興趣,你就會被視為不夠敬業;如果你為了更好的機會而離開公司,就會被視為背叛者,永遠也別想再回來。認同的文化要的就是只會點頭的機器人、適應環境的好好先生以及沒沒無名的庸才,此外,它還會摧毀員工的責任感和個體性。如果想要讓企業充滿活力與企業家精神,那麼企業就必須把每個員工都當成獨立自主的個體對待,企業內部合作的基礎就是人際關係、公平的施與受的互動,這樣才能讓員工把工作從外加的義務,變成自動自發的任務。

我們只為一個組織工作,那就是「自己」若其他的組織或企業,想從我們的工作得到利益,就必須符合個體的價值、目標和目的。也就是說,我們公司內工作,但不是為公司工作,不管我們做什麼,都是出於自主性的考量,對自己有利、符合我們的需求、道德價值以及我們的優先順序,才願意行動的,這樣才能對自己負責。

擔任一個主管,你應該嚴肅地問部屬一個問題:「你們為誰工作?」如果得到的答案是「為老闆」或「為公司」,那你就該煩惱了,因為你找不到有責任感的員工,也很難提高員工的工作動機。健康的合作關係應該是:沒有犧牲者、沒有人強迫別人感謝他、不超越個人的自我界線。所以,法國思想家蒙田:「我們知道西塞羅說這個說那個;柏拉圖這麼說;亞里斯多德這麼說,但我們知道該跟自己說什麼嗎?我們如何自我評斷?該為自己做什麼事?」後面三個問句,才是非常重要需要好好思考的問題,而非一味認同公司企業的文化及價值觀。

以上內容摘自《個體的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