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誡:不可第一個下班
對許多公司來說,這是一場大家心照不宣的競賽,看看誰有最大的耐力或最貧乏的個人生活,以至於能在下班後在辦公室留到最晚。雖然有些加班情況與工作計劃的截止期限有關,另一些則來自上司的直接要求,但其中大部份是屬於模糊曖昧、沒有人知道如何應付職場常規範圍。結果,為了在額外的時間裡看起來忙碌一點,你只好找些無聊的瑣事來消磨時間;或是被困在一堆其實不必回覆的電子郵件中;或是為了對抗其他競爭者而徹夜工作,以便在這場戕害身心的較量中,證明自己對公司的忠誠投入。
為什麼要繼續這場偽裝的遊戲?因為工作倫理造成的罪惡感告訴我們:即使做得再多,也達不到「足夠」的標準。我們必須做更多的工作,尤其是在其他人熬夜加班的情況下。如果下班時間馬上就離開辦公室,可能會覺得背叛了同事或主管;或者,我們不聽到其他人刻意的關心,「唉喲,你要下班了!真早啊!」追求成功的欲望更提高了這場競賽的賭注,如果自己比別人工作得更長,就會得到擢升的機會。雖然加班一直都是人為了爭取升遷而力求表現的一場方式,但是在這場競賽中,有太多參賽者為太少的報酬付出太大的代價。在遣散名單上,充滿「貢獻了所有一切」的員工。這些人震驚地發現,十年、十五年、甚至二十年來每週六十小時以上的工作,到頭來居然一點意義也沒有。
第二誡:如果有太多工作要做,不可外出午餐
研究已證實,持續過度工作將造成疲憊、錯誤和意外事故,降低生產力,而且不會創造什麼了不起的成果。我們讓自己沈迷在追求生產的狂熱心態中,就像置身於賽車軌道上一樣,說服自己相信一秒鐘也不可停息。長期缺乏休息將會加重工作壓力,助長習慣性的過度工作,並剝奪一天中讓你感覺到自己確實在生活的時刻。
利用午休時間在附近的公園散步,或是閱讀書籍,有助於為自己充電。很少有工作不能等幾分鐘、或一小時之後再做,明白這點,便可以對抗不由自主的忙碌,以及這條誡律造成的其他痛苦。
第三誡:不可拒絕加班,或拒絕承擔額外的責任
近幾年來,做好自己的工作通常還不夠。在企業紛紛縮編的時代,你突然發現自己必須負擔一份半或兩份的工作。加班的情況愈演愈盛,有些是主管直接的要求,有些則是因為公司為責任制,受不了罪惡感和不安全感的壓力。甚至下班後繼續做一些工作,以及負擔額外的工作任務,也許是無法避免的責任,尤其是對受薪階級的員工來說,但你無需讓自己成為一輛垃圾車。
有時候你必須說「不」,即使面對升遷的機會也不例外。說「不」的方式有許多種,你可以讓老闆知道自己是團隊的一分子,但也有需要被尊重的界限。在工作與生活之間求取平衡的過程中,設定界限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第四誡:必須時時刻刻全力以赴,不可稍有懈怠
愈來愈多人發現自己正在與機器競賽,因而夜以繼日地瘋狂工作,連假期也不例外。短跑選手不會太注意沿途的情況,只把目光投注在終點線上。然而這種競賽是會成癮的,它促使體內分泌大量腎上腺素,不斷製造「迅速的行動是一種成就」的錯覺。然而,這幅忙亂景象只是海市蜃樓,讓你以為正邁向某個目標,殊不知自己只是在原地跑步。你參加的不是短跑,而是超級馬拉松長跑,因此,你必須調整步伐,以免因體力透支而半途倒下。
為了準時、省時、挪出時間而導致的匆促與忙碌,影響了我們每一個動作。大家慌慌張張地想要更快、完成更多,總是試圖抵達下一個目的地,結果錯過了整個旅程的意義。直正節省時間的最佳方式,是很少人選擇的方式:放慢腳步。而且,這麼做可以完成更多的工作。
第五誡:不可成為職場上的弱者,不可因病或私人事故事假
如果你對這條誡律唯命是從,過分的虛張聲勢便可能將你的工作從白天延伸到夜晚,甚至連週末都不放過。它迫使你比其他競爭者工作更久,連生病的日子也得來上班,絕不透露自己承受的壓力,而且對休假嗤之以鼻。在這種崇尚犧牲奮鬥風潮下,任何不以工作壓得人動彈不得的活動,突然間都有遊手好閒、不事生產的嫌疑。你必須夜以繼日地工作,讓別人知道你把辦公室當成自己的家;只有靠這種方式,自我才能得到撫慰。
第六誡:員工不具任何法定權利
過去十年間,由於就業市場動盪不安,加上工會式微,致使許多人相信員工並不享有任何法律上的保護。雖然老闆確實擁有相當大的權力,但事實上,你在職場上仍有一些權力,舉例來說,如果公司告訴你,沒有足夠時間讓你休假,你可以拒絕接受這種說辭。如果你被歸列為「受薪階級」,但是你擔負的責任卻不符合契約中的指定項目,也有權利要求加班費。而且員工有一個最大的權利是老闆所沒有的,就是你可以選擇不幹了,但很少員工會好好運用這個權利。
第七誡:有太多工作待做時,不可休全部的假期,甚至不可休假
這條戒律是透過計劃不良、罪惡感和強迫性忙碌而運作的,許多人身受其害。我認識一個十年來都沒休過假的人,只因他懷有一種莫名恐懼,害怕在休假時錯失某些重要訊息。另一些人擔心當自己休假,別人卻放棄休假而留守在工作崗位上。有些人自以為自己的重要性無可取代,以致公司會在他離開的這段時間瓦解。這種痛苦都是自找的,其實你沒有那麼重要。
當然,公司也暗中將許多罪惡感強加在員工身上,例如:公司的績效下滑,請同仁共同努力,結果老闆名車、豪宅一樣都沒有少。即使你配合公司的進度安排假期,上司卻總有無法讓你休假的理由(用明示暗示提醒你的業績尚未達成。)只要明白休假的價值,便可以識破公司的拖延手法與煙幕,以及他們經常製造的「假緊迫」狀況—讓你以為自己必須立刻完成某些工作,但是明明可以等你放假回來再從容處理。
第八誡:不可以對上司提起減少工時或延長休假等話題
有一道通行無往不利的祕訣,那便是「凡是好商量」的原則—或者,至少比你想像中的好商量。由於畏懼上司,或是害怕被看成軟弱無能,許多員工都對這條戒律中的假設深信不疑,以至於不斷承接過多的工作量。如果你讓上司知道哪些情況令你心力交瘁,便能找出方法減輕負擔,同時也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誡:不可與辦公室失去聯絡
拜科技奇蹟之賜,如今有愈來愈多人需要時時與辦公室保持聯絡。你每天看幾次電子郵件信箱?或休假時仍需保持手機開機,隨時讓別人找到,這條戒律理直氣壯地侵入你的休假、家庭、朋友聚餐,把你原本可以自由運用的時間剁削成碎屑。你必須制定一些新規則(如:休假絕不接手機,若真有急事,傳簡訊告知…),否則生活將完全為工作所盤據。在半夜還要接電話,或是休假仍不斷查看電子郵件,都是愚者的表現。
這世上還有其他人需要你:家人、朋友、情人…。只要你清楚表達自己不願日夜待命的態度,就不必再受困於這種處境。這條戒律的效力完全決定於你同意,而這些都是你可以選擇的。
第十誡:絕對不可以辭職
辭職的想法違反了「事在人為」的精神。然而,有些時候,受夠了就是受夠了。當健康或精神受到工作攻擊,而你在用盡一切努力之後仍然無法改變現狀時,便有違反這條戒律的必要。滯留在充滿毒害而鼓勵瘋狂工作的環境裡,可能名符其實地致你於死地。你不必基於忠誠而受困於此,因為這不值得。為了繼續生活,你需要跨越一些令自己動彈不得的因素,像是對生活穩定度的焦慮、履歷表和生活費。你不會孤軍奮鬥;每年有許多人辭去工作,然後接受新的、通常也是更好的職務。
以上摘自《別做老闆的奴隸》